在线律师:饶奋斌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先生:我家楼上住户原先只作简单装修后对外出租。前不久他将所有装修施工活动包给非正规的装修公司作二次装修,将原有卫生设施全部拆除,但在拆除过程中,施工人员野蛮拆卸,将我家卫生间的吊顶及墙面都震坏了,尤其施工人员施工工序严重错误,在没有先将砸开的地砖很好地做完防水的情况下就进行其它一些带水的工程施工,这就将楼上的一些污水顺着被震裂的管道缝隙间渗透到我家吊顶及墙面,弄得我家卫生间已完全受损,无法正常使用。当我找楼上业主理论相关事宜时,楼上住户只说让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对损失只字不提,我该如何维权?
饶律师:你可以起诉楼上业主,要求他对你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如若相邻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不应有的妨碍及财产损失,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根据你的表述,你家的财产损失完全是由于楼上住户的不当行为造成,据此,你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的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其修复你家的吊顶及受损的墙面,所有费用均应由其承担。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