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下月起,低保提至每月810元
今天(6月16日),南京装修网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低保标准从目前的750元/月提高到810元/月。
从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我市已17次提高了低保标准,从2004年起,每年7月份都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5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其收入增长水平与一般居民基本同步。
此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的1.5倍,分散供养为1.3倍)、城市“三无”(低保的1.5倍)、困难残疾人(低保的25%—100%不等)等对象的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据南京装修网了解,根据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要求,农村低保标准应高于扶贫标准,我市现行农村扶贫标准为9000元/年,此次低保提标后的年标准为9720元,高出扶贫标准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