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一部分网友给律师留言,咨询了一部分关于南京市拆迁安置房买卖政策的问题,其中有一部分网友也讲述了目前他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困境问题。房屋已经具备了办理上市确认的条件,但是卖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拖延过户,省直要求加钱等等。比如自己儿子不同意办理过户,无法办理,需要加钱;比如自己老婆不知道把房子卖掉了,现在在闹矛盾,不配合办理需要加钱;那么加钱加多少呢,有一位买主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房屋具备办理过户条件了,第一次房主本人提出加价10万,经过协商,买方同意了;同意之后,房主这次说儿子不同意配合,要求加价40万元,否则不同意过户。真是拆迁安置房买卖套路深。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延成律师: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困境,不能一味的进行妥协,否则买方走不完的就是卖方的套路,原房主会根据买方的妥协进一步的加价。律师建议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咨询拆迁安置房方面的法律专家,并根据拆迁安置房方面的专家的建议采取包括谈判诉讼相结合的策略,尽量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对谈判和诉讼的主动权,让买方以最小的成本将案涉房屋过户过来。任何所谓房主找出来的家人不同意、儿子不知道的理由,在法律层面上市很难站住脚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