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装修网

400-680-0011025

装饰公司

  • 装饰公司
  • 家居建材
  • 设计师
  • 工长工人
  • 效果图
  • 搜文章
  • 搜产品
  • 搜视频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南京房屋装修整缮合同:应按照有关税目缴纳印花税

来自:nj.zhuangyi.com日期:2014-06-10 10:20:35
近期,南京地税稽查局在对某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2年与一建筑安装企业签订房屋维修合同一份,合同金额103万元,该企业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了印花税,工程结算后建筑安装企业向该企业开具了建筑业发票。

房屋修缮合同

税务机关认为上述房屋维修合同属于“修缮”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和万分之五的税率,因此,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并处以0.5倍罚款的处理决定。

税务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修缮,是指对建筑、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因此,房屋修缮应当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则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因此,“修缮”合同应当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免费设计在线报价

结合当地市场,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手机版

小程序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