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注意了,当遭遇突发事件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下面就和南京装修网具体来看看吧!
公积金问答:
问: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带哪些材料?
答:(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二)《就业失业登记证》;(三)身份证。
问:遭遇突发事件的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
答: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问: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怎么办?
答: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后,单位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问: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违法骗提公积金如何追究责任?
答: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以处违法所提款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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